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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13年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平凉市教育局 2013-1-30 10:20:37

各县(区)教育局、工业园区教育办,市教育培训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09〕51号)精神,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和均衡发展,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有利于和新高考衔接的原则。以中考为引导,高初中有效衔接,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有利于初中学校组织教学的原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办法。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听力占10%,2014年外语听力占20%)单独命题,为A、B卷形式,分值各150分(A卷100分、B卷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分值150分(按80:70比例,其中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各占20分); 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分值100分(按1:1比例,高中录取时按100%计入总分)。
    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合卷)分值100分(按1:1比例),2013年以等级呈现,2014年成绩100%计入总分。2013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对调监考,统一集中阅卷,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封存成绩,待2014年高中录取时启用。因休学或其他正当原因造成无初中八年级地理和生物中考成绩的本市考生,持有关证明到县(区)教育局申请补考,参加当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试。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成绩均以等级呈现,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录取时,必须达到合格(C等)以上。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各县(区)要遵照《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规定,加强管理,积极探索,待条件成熟时按比例计入高中录取成绩。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英语(含听力)
9:00—11:00
下午 物理和化学
15:00—17:30 思想品德和历史
15:00—16:30
八年级生物和地理
15:00-16:30

五、统配生招生
    为了推动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市级示范性高中须将招生计划人数的3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普通初中学校,并逐年增加比例。
六、加分政策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考生中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最高照顾加分,加分后的成绩作为考生的总分参加录取。
    1.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光荣证及有关证明,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烈士子女凭民政部门证明,华侨和港澳台胞子女凭省委统战部证明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本和民族宗教局、教育局证明,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时文化课加10分录取,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时文化课加20分录取,报考其他普通高中时文化课加30分录取。
    4.初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生特长评定中,获得体育一级和艺术A级证书者,凭证书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5分。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生特长评定中,获得体育二级和艺术B级证书者,凭证书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七、其他事宜
     命题原则和阅卷、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及有关政策规定、外地户籍考生考试及招生录取、高中招生收费等未尽事宜,以市教育局随后下发的《平凉市2013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平凉市教育局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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